新常态 新规划 新机遇
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随着全球经济复苏步伐的加快,国内市场需求增长动力不断激活,化工行业在经历了产能过剩、转型调整后,用“互联网+”的新概念,推动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智能工厂(基地)等互联网与物联网新技术,实现化工企业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国家“十三五”规划即将开始,关键原料、化工新材料、环保材料、精细化工、现代煤化工等将成为化工行业发展热点,今后关键原料和高端材料的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
当前的四川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时期,面临着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规划布局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流域经济带、建设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机遇,省会成都是内陆连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天然交汇点,又是西向、南向国家与中国西部合作对接的“落脚点”,被美国知名财经杂志《福布斯》评为世界未来10年发展最快城市之首。
同期重要活动
1、四川省化工工作表彰大会。
2、绿色化工发展论坛。
2、工程公司优秀供应商颁奖仪式。
观众邀请与宣传推广
1、与国内外相关石油和化学工业协(学)会、商会达成战略合作,邀请并组织其会员单位到会参观洽谈,提升观众质量。
2、主办单位拥有丰富的专业观众资源,印刷10万份邀请函,向相关的石油、生物化学、制药、食品、饲料、农产品、染料、涂料、装备制造、贸易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领域的决策人士、科技人士、采购人士等寄送,邀请其到会参观、洽谈。
3、利用主办机构自有的庞大数据库和互联网平台,定期向国内外石油和化工单位、设备企业、各行业用户、贸易商等发出近100万次电子邮件、短信邀请,邀请其参展、参观、交流。
4、众多展商定向邀请自身客户群,到会参观考察、洽谈订货。
5、与国外知名行业商会形成合作,组织国际采购商到会。
6、在国内外的行业媒体、西南地区的主流媒体不间断地宣传推广。
参展范围
1、基本有机、无机化工原料:甲醇衍生物、乙烯、丙烯、苯系列衍生物等有机合成化学品;
钡盐、镁盐、钾盐、硼化合物及硼酸盐、溴化合物、铬盐、氰化物、氟化合物、磷化合物及
磷酸盐、硅化合物及硅酸盐等无机酸碱盐;活性炭、电石、炭黑、钛白粉等。
2、精细与专用化学品: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天然植物提取物、精细有机化工原料及中间体、
荧光增白剂、催化剂、表面活性剂、电子化学品、水处理化学品、离子交换树脂、香精香料、
外购/定制合成/委托加工化学品、助剂、饲料和食品添加剂、生物化学品、油田化学品、皮
革化学品、日用化学品及清洁剂、添加剂(塑料添加剂、特种添加剂)。
3、化工合成材料及其原料:环氧树脂、聚氨酯等高分子材料及原料、氟材料、硅材料及原
料、纳米材料、汽车、电子、航空航天用化工材料及原料;民用及特种胶粘剂及原料。
4、农用化学品:农药、植保剂,各种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原料及中间体等。
5、染料、颜料:染料、颜料及各种染料中间体。
6、化工新材料:有机氟材料、有机硅材料、工程塑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膜材
料、特种纤维、精细陶瓷材料、感光材料等。
7、煤化工: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煤制天然气等;煤气化、煤制
天然气、煤化工技术及装备。
8、化工生产、包装设备及技术:搪瓷设备、干燥设备、分离设备、蒸馏设备、输送设备;
储罐、槽车、容器;化学品包装与储运设备;控制、分析及检测仪器、实验室设备;制药设
备、粉体机械、非金属设备;工业气体制备设备;泵、阀、管件、密封、流体传动设备;环
保与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化工用水设备、净化设备;化工成套装置等。
9、化工科技及服务:化工高新产品、技术、新成果、化工合成材料及其原料、化工科研院
所、高等院校、化工软件及信息技术在化工领域的应用、物流等。
10、化工工程、大型化工企业展示:煤化工、化学、石化工程总承包及服务;大型化工企业、
地方化工园区形象展示;化工厂(园)投资与建设;仓储物流管理与服务等。
展会服务
1、定期出版《会展快讯》,免费为参展单位进行展前预告,提前享受展览增值服务。
2、免费为参展商提供展览邀请请柬,以便邀请客户参观展览。
3、收集化工与制药领域的市场需求信息,及时反馈给参展单位。
4、在会刊上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200字以内的公司简介或产品介绍。
5、提供专家现场咨询,展具出租、用电等现场服务和展期定期清洁及24小时保卫。
6、特装展位设计、制作、装搭或帮助联系展台搭建以及联系酒店住宿、旅游及订票等。
参展细则
1、按参展合同表格式要求填好表格传真至大会组委会,组委会回传展位确认书后生效。申请参展的单位在报名后一周内交50%展位预定金或全部参展费,以确保已确认的展位,余款须在2016年2月1日前付清,2月1日之后报名参展的单位,在一周内将全部参展费用一次性付清。
2、参展规模在六个标准展位(或空地54平方米)以上,可优先安排显要位置。
3、展商汇出参展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到组委会以便核查,发票在收到全额参展费用后寄给参展商或展览期间领取。
4、有关报到、布展、展品运输、住宿、展台搭建等会务事宜,主办单位在2016年2月18日之前向参展单位发送《展会服务指南》及大会其它资料,展商也可在展览会网站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