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2016年第60号
【发布日期】2016-10-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7年工业品和农产品出口配额总量。
商务部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受理出口配额(不包括通过招标方式分配的出口配额)申请。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商务部提出申请。
通过招标方式分配的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配额申请条件、程序等另行公布。
商 务 部
2016年10月30日
附件
2017年工业品和农产品出口配额总量
商品类别 |
商品名称 |
配额总量 |
工业品 |
白银 |
4500吨 |
磷矿石 |
8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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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及甘草制品 |
62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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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
活大猪 |
180万头 |
其中:香港 |
165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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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
15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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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中猪 |
8.24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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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香港 |
8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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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
0.24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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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牛 |
5.72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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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香港 |
5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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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
0.72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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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鸡 |
640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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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香港 |
300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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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
340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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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材 |
26万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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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草及蔺草制品 |
2900万公斤 |
注: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通过招标方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