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加快碳酸钙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贺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碳酸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贺发〔2016〕15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碳酸钙产业集聚度和产业能级,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碳酸钙产业千亿元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市场为导向,以合理规划、有序开发、绿色发展、品牌创建、提质增效为重点,以实现千亿元产业为目标,着力引优扶强,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完整产业链条,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壮大产业集群,把贺州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基地、全国最大的重质碳酸钙生产基地和人造岗石生产基地,发展成为中国与东盟石材碳酸钙产品加工和贸易中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特色发展。立足我市碳酸钙资源优势,积极打响“中国(贺州)·重钙之都”品牌,打造“中国(贺州)·岗石之都”品牌,开发培育具有贺州特色的碳酸钙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影响力。
坚持集聚发展。依托碳酸钙骨干企业,加快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促进产业链协同配套,引导配套企业和重大项目向园区聚集,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正确处理碳酸钙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大技术引进和改造力度,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坚持有序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开发石材资源。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行业准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发展目标
通过几年努力,将我市碳酸钙产业培育成为资源特色突出、市场定位鲜明、产业链条完整、产业品牌繁多、技术文化交融,集生产、贸易、服务一体化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产业规模逐步壮大。到2020年,全市碳酸钙产业产值达到650亿元,占整个广西碳酸钙产业的60%左右;到2025年实现1000亿元目标。
——主体结构更加合理。到2020年,碳酸钙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00家以上,争取培育超5亿元的企业30家,超10亿元的企业10家。形成以大企业集团为主导,大、中、小型企业分工协作,相互配套,协调发展的碳酸钙产业格局。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碳酸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自治区级以上碳酸钙研发中心(包括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达到5个以上,碳酸钙产业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以上,碳酸钙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碳酸钙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以上。
——绿色发展更加突出。构建起“石材矿山开采—板材和工艺品—边角废料回收—重质碳酸钙超细粉—合成人造岗石—新材料(涂料、塑料母粒、新型建材等) —碳酸钙固废回收综合利用”的生态循环产业链条,走出贺州碳酸钙产业“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废物产生最小化”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集聚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形成以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粤桂县域经济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钟山工业区为核心的碳酸钙产业集群。
——产业配套更加完善。石材城会展中心、贺州市碳酸钙产品展销长廊、旺高物流园、贺州港马江作业区、碳酸钙检测工程中心等一批产业配套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中国(贺州)石材·碳酸钙工业展览会升格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石材展,成为中国与东盟石材产业交流合作的权威展会和窗口。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资源规划管理,保障产业可持续发展
1.加强矿山资源勘查和保护。通过资源勘查,摸清石材资源家底,优化石材矿权设置,确保资源有效配置。设立碳酸钙矿山资源勘探专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由市财政统筹各受益县(区)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全市碳酸钙矿山资源地质勘查。市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碳酸钙矿山资源勘查方案,报市石材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会同相关县(区)政府对碳酸钙矿山资源进行整体勘查,2018 年前摸清资源分布和总量,建立资源数据库。同时,根据全市资源大体分布情况,重点建立平桂区开发保护区、八步区坪景开发保护区、钟山县方解石开发保护区、富川县朝东方解石开发保护区等4个碳酸钙资源开发保护区。(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农业局、规划局、矿投集团)
2.优化矿权设置和资源配置。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抓紧做好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露天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规划衔接,科学划定禁止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和开采规划区,明确矿山关闭和资源整合具体安排,提出开发重点工程。对可开采区的矿权设置前应与林业等相关部门沟通,确保符合林地使用审批等相关条件;对不在可采区范围的一律不得新设采矿权。严格新立矿山准入条件,市矿投集团按照探矿权管理规定,依法有偿取得探矿权,力争到2020年前收储市辖区内60%以上矿山开采权。矿权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上缴国家、自治区后的余额部分,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市、县(区)分配比例。科学制定矿山开采规模最低准入标准,规范全市碳酸钙矿山开采秩序,依法关停不具备开采条件或小规模开采、浪费资源的矿山企业。深化矿权优化整合重组工作,力争通过3年时间组建20家大中型矿山,实现规模化开发。严格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采矿权转让应满足《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2号令)规定要求。(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矿投集团)
3.加强矿山企业管理和资源合理开发。矿山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和资源的管理,督促各碳酸钙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进行生产,不超规模组织生产。加强矿山生产管理和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不得采取破坏性开采方式进行开采,避免矿山无序开采和资源浪费。加强矿产品尤其是荒料产品管理,引导加工企业将矿产品在加工基地进行精深加工。加强碳酸钙矿山环境保护监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导、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少占林地(占用林地的应在完善审批手续后方可建设),规范矿山废弃物排放,着力构建绿色和谐发展矿山。(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规划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矿投集团)
(二)加快园区建设,增强产业集聚能力
4.大力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多规合一”试点城市优势,加强规划的统筹和管理,注重园区发展规划与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相关园区要围绕发展定位,尽快形成层次递进、产业互补、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产业新格局。自今年起实施“三年园区基础设施攻坚行动”,继续加大标准厂房建设步伐,力争到2020年三大园区建设标准厂房30万平方米以上,为企业落户提供更多有利条件。完善一批水、电、路、排水、排污及网络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配套的学校、医院、广场等公共设施项目,推动园区与城镇建设融合,实现园区道路、供水、信息等基础设施网络与城镇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旺高工业区管委、粤桂县域经济合作示范区管委、钟山工业园区管委)
5.加强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激励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组建专业招商小分队,落实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瞄准碳酸钙产业链短板,完善招商项目库,确定重点招商企业目录,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厦门国际石材博览会等招商平台,分赴广东、福建、山东等产业基础较好、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发挥委托招商、行业招商、以商招商等灵活招商模式的作用,着力引进一批有技术、有实力的全国知名企业集团。到2020年,力争每年引进碳酸钙产业项目20个,其中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0个。加强对已招商项目的服务管理,统筹推进一批产业项目建设(见附件),促进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出效益。(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人民政府,市工信委、商务局,旺高工业区管委、粤桂县域经济合作示范区管委、钟山工业园区管委)
6.探索多元化的园区开发运营模式。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运营开发园区。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进行园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园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相关园区要采用共管园、托管园、项目合作园等合作办园模式,争取到2020年前探索建设3个以上碳酸钙产业“园中园”,不断提高产业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旺高工业区管委、粤桂县域经济合作示范区管委、钟山工业园区管委)
(三)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产业发展后劲
7.强化产业科技创新。促进我市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共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重点加快推进广西碳酸钙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力争认定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利升岗石公司组建的广西人造石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争通过认定为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市本级科技项目指南中设立碳酸钙研发专项,支持重点企业及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与示范推广;积极组织实施碳酸钙产业重大科技项目,并力争申报自治区级创新驱动重大项目。培育碳酸钙科技型企业,指导一批重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到2020年碳酸钙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质监局、贺州学院,旺高工业区管委、粤桂县域经济合作示范区管委、钟山工业园区管委)
8.推进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贺州石材”计划,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建设“贺州石材云”,优化升级“贺州石材网”,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战略合作,搭建我市石材销售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消费者)、O2O(线上到线下)电子商务和创意展示平台。市矿投集团要加快推进“两个千亿元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前构建起涵盖市场行情、电子交易、融投资、物流配送、会展培训等线上线下“一站式”的碳酸钙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强化碳酸钙产业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培训培养,鼓励企业运用阿里巴巴、亚马逊、中国供销一创、牛商网等电商平台,打开产品网销渠道,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销售市场及生产加工原料来源,助推碳酸钙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矿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投资促进局、工商局,旺高工业区管委、粤桂县域经济合作示范区管委、钟山工业园区管委)
9.加大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鼓励和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碳酸钙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扩大授信额度。支持企业以拥有的矿山资源、荒料、产品等进行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订单质押、商标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加快推进贺州市碳酸钙(矿业)产业基金设立步伐,构建多层次投资体系。鼓励市矿投集团发起设立政府性商业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为碳酸钙产业及上下游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担保服务,拓宽抵押范围。强化产业骨干企业的上市培育、辅导、推荐等工作,推动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上市直接融资。鼓励具备条件的碳酸钙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人民银行贺州中心支行、贺州银监分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加快提质增效步伐,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
10.加强碳酸钙产业质量管控。在广西碳酸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基础上,于2020年前完成国家级碳酸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筹建的工作,为碳酸钙产业在检验检测、科研技术、新产品开发以及产品技术标准等方面提供更加完善、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碳酸钙企业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能力。积极开展碳酸钙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环保信用等级评价,2017年前制定信用“黑名单”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实现联合监管和惩戒。推进碳酸钙产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健全碳酸钙产业相关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增强碳酸钙产业的技术核心竞争力,提高碳酸钙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到2020年,制定广西地方标准4项以上,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2个以上,以点带面促进碳酸钙产业向标准化发展。(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环保局、工商局,旺高工业区管委、粤桂县域经济合作示范区管委、钟山工业园区管委)
11.推进碳酸钙产业清洁生产。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严禁企业未经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就投入生产。依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提出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工艺进行技术改造,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淘汰生产设备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小作坊。到2020年,矿山开采、加工企业的固废料处置率达85%以上,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废气达标排放,推动碳酸钙产业实现低碳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人民政府,市安全监管局、工信委、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旺高工业区管委、粤桂县域经济合作示范区管委、钟山工业园区管委)
12.加强碳酸钙品牌建设。积极引导碳酸钙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拓展碳酸钙产业商标注册范围,探索“一企多标”“一标多行业(类别)”战略,实现相近领域的文字、图形、字母注册全覆盖,抢占碳酸钙产业商标市场,形成集群优势。依托工商干部、律师、商标代理人和专家学者建立广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志愿者队伍,为碳酸钙企业提供注册代理、法律咨询、案件代理、品牌策划等服务。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碳酸钙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努力培育“广西名牌”“广西著名商标”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中国驰名商标”等一批具有贺州代表性的碳酸钙知名品牌,到2020年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自治区级著名商标和广西名牌各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工信委、商务局)
13.加强碳酸钙产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淘汰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装备,推进碳酸钙矿山企业重组,实现规模化、安全标准化开采。建立起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市所有的碳酸钙产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三级以上,达标率100%。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严格碳酸钙矿山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对不符合资源规划和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立项。严格落实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做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碳酸钙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普及率达到98%以上。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2017年底前建立起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约束。(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配合单位: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工信委,总工会)
(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产业规范发展
14.以行业整治促进产业规范发展。以平桂区作为试点,按照“统一标准、依法取缔、搬迁集聚、提档升级、整治达标”的总体要求,开展石材粉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四个一批”手段推动产业规范发展。即:取缔关闭一批,2017年底前,依法取缔关闭一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石材粉体企业;重点搬迁一批,对分布在207国道西湾至望高段一级公路两边路边线以外50米控制线、204队、老虎坳、五拱水、沙子冲、下排村等居民集中区的重点区域内噪音、扬尘、废料排放等影响环境、扰民的石材粉体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整改提升一批,对未列入重点搬迁范围内超范围经营、使用落后设备、存在涉税违法行为以及不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要求的石材粉体企业,必须与当地政府签订《整改提升承诺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提升;兼并重组一批,鼓励石材粉体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股权重组、产业链延伸等形式实现强强联合、大小联合、包团重组,做大企业规模,丰富产品门类,提高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牵头单位:平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平桂区相关部门)
(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15. 以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产业发展。落实我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大力实施“引智入贺”工程。吸纳各地优秀专业人才到我市开展碳酸钙产业科研,重点引进拥有核心技术、产业带动力强的创新项目及科研团队。完善碳酸钙产业发展顾问团,聘请15人左右的专家组为碳酸钙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深化与高校职业院校在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开展合作,大力实施“两个千亿元产业”人才培训计划,鼓励贺州学院、贺州职业学院开设碳酸钙相关专业,采用“校园合作”、“校企合作”、“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力争每年培养培训企业人员不少于2000人次,为产业培育实用型人才。(市“两个千亿元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16.以体制机制创新汇聚发展动力。认真贯彻落实《贺州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2017年前建立起园区绩效考评、园区竞聘上岗和园区薪酬收入分配等配套体系,激发园区的生机与活力。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业园区办事窗口,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落实专岗受理,各部门配合,统一办理工业园区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的“一口受理”工作机制。强化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确保工业园区建设各项审批事项快速、高效办结。由市政管办商发展改革、工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行政审批具体操作管理办法。入园碳酸钙企业的一切手续由所在园区履行集中统一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人社局、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旺高工业区管委、粤桂县域经济合作示范区管委、钟山工业园区管委)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石材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把市石材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强化对产业的监测、协调和服务等工作。同时,设产业规划组、产业招商组、项目推进组、用地保障组四个专项工作组,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相关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牵头单位: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协调服务。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力依法简化碳酸钙企业采矿、土(林)地、取水许可等权证办理程序,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行业指导和服务。(牵头单位: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监测调度。建立碳酸钙产业统计监测体系,科学设定统计指标和范围,每季度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建立碳酸钙产业发展调度制度,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注重分析研判,每月编发《贺州市碳酸钙产业发展简报》。强化工作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的情况。(牵头单位: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