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营口南楼开发区召开镁砂竖窑企业(重烧、中档、机械化竖窑)停产整治动员大会,各村委会主任、南楼环保所、营口南楼开发区镁砂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大政发[2018]29号《关于对全市镁砂竖窑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镁砂竖窑(重烧窑、中档、高纯)的环境污染问题,使企业适应新标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即日起,全市镁砂竖窑一律对照辽宁省《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对标整治。目前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镁砂竖窑(重烧窑、中档、高纯),一律停产治理。待治理完成后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政府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会议要求,各镁砂竖窑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镁砂竖窑企业停产整治工作,坚持大环保的观念,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做到合法依规生产;镁砂行业的监管工作要从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率和利用率;使辖区内的镁砂竖窑企业均实现达标排放,最终实现天蓝、水清、树绿,环境生态显著改善的目标。
会议强调:各镁砂竖窑企业务必于10月23日前完成停产整治准备工作,确保10月23日实现完全停产,开始整改。
据了解,为保证全市镁砂竖窑于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市政府决定,凡是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镁砂竖窑一律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信息来源:大石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