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将2020年确定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年”,将完成矿山企业情况摸排、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入库、组织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等工作,使全省矿区基本形成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2012年开始,我省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实现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出台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考评标准和第三方评估办法,并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实施。截至目前,我省有36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位列全国第11位。
今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将组织各市完成矿山企业情况摸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市级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全省工作部署,各市结合实际情况,将组织辖区内生产矿山企业申请列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入库比例为大、中、小型生产矿山分别达到90%、70%、50%,新建矿山和开采菱镁、钼、石墨的生产矿山100%申请入库。此外,还将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申报工作。